退役军人安置后被辞退的赔偿标准主要依据《劳动合同法》和《退役军人保障法》,工龄计算可合并军龄,经济补偿按"N+1"标准执行,特殊岗位享有优先留用权。具体分以下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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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计算方式
- 每满一年军龄+工龄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
- 月工资标准为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含津贴补贴)
- 用人单位单方辞退需额外支付1个月代通知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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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保护条款
- 服役10年以上者被辞退可要求双倍赔偿
- 因公致残军人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 单位改制时应优先留用退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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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途径
- 先向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调解
- 劳动仲裁时效为解除合同后1年内
- 涉密岗位可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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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衔接问题
- 军龄视同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可叠加计算
- 医疗保险断缴不超过3个月可补缴
退役军人遭遇违法辞退时,建议同步启动劳动监察投诉与司法救济程序,注意保存服役证明、劳动合同、辞退通知书等关键证据。对涉及裁军安置等政策性岗位的,还可向武装部门申请专项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