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劳动关系成立的核心要素包括:主体资格合法、人格从属性(接受管理)、经济从属性(有报酬劳动)、业务组成部分(劳动与单位主业相关)。 这四个要件是司法实践中判断劳动关系是否存在的关键依据,缺一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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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资格合法
用人单位需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法定用工主体,劳动者需年满16周岁且未达退休年龄。例如,未注册的个人雇佣或童工均不构成合法劳动关系。 -
人格从属性
劳动者需服从单位的管理指令,包括工作时间、地点、任务安排等,并受规章制度约束。微信记录、考勤表等可证明此类从属性,如员工定期汇报工作、接受奖惩即属典型表现。 -
经济从属性
劳动者依赖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作为主要生活来源,而非自负盈亏。工资流水、社保记录是关键证据。若报酬以“提成”或“分成”形式发放,但其他要件满足,仍可能被认定劳动关系。 -
业务组成部分
劳动者从事的工作须为单位主营业务或必要环节。例如,外卖骑手配送餐饮订单属于平台核心业务,而临时承揽的装修工程则可能被认定为劳务关系。
提示:实践中需综合证据链判断,如缺乏书面合同,可参考工资记录、工牌、证人证言等辅助材料。避免将经济从属性视为唯一标准,人格从属性才是本质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