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被公司违法辞退时,可主张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工资、社保及生育津贴损失、精神损害赔偿。具体权益需结合劳动关系存续时间、工资水平及违法解除证据综合计算。
-
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
• 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 月工资标准为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上限为当地社平工资三倍 -
违法解除赔偿金认定
用人单位无法举证辞退合法性的,需按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典型案例包括:伪造员工严重违纪证据、未履行法定解除程序直接辞退孕妇等情形。 -
三期工资的特殊保护
孕期至哺乳期结束期间(通常为产后1年),企业需继续支付基本工资:
- 产假天数:基础产假98天+各地奖励天数(如北京+60天)
- 工资标准:产假工资按员工上月平均工资或生育津贴较高者执行
- 哺乳期工资:每日1小时哺乳假工资照发至婴儿满1周岁
-
社保权益追溯机制
企业未缴纳生育保险导致员工无法领取生育津贴的,需按生育津贴标准赔偿。生育医疗费报销部分由企业全额承担。 -
精神损害赔偿适用情形
若企业存在公开侮辱、恶意调岗逼迫辞职等行为,可主张5000-50000元精神损害赔偿,需提供录音、书面通知等直接证据。
劳动者需在收到辞退通知后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保留工资流水、劳动合同、辞退证明等核心证据。仲裁阶段可同时主张工资差额、年终奖、未休年假补偿等关联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