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起实施的延迟退休新政最大亮点在于"自愿+弹性"原则,职工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前或延后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且不得强制实施。以下是细则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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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调整节奏
男性职工每4个月延迟1个月,15年后统一延至63岁;原55岁退休的女职工同步调整至58岁,原50岁退休的女职工每2个月延迟1个月,最终延至55岁。临近退休者仅延迟数月,如2025年1-4月满60岁的男性仅延退1个月。 -
弹性选择机制
- 提前退休:缴满养老保险最低年限后,可自愿申请提前≤3年退休,但不得低于原退休年龄(男60/女50-55岁)。
- 延迟退休:达到法定年龄后,经与单位协商可延退≤3年,需提前1个月书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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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套保障措施
养老金缴费年限2025-2029年保持15年,2030年起每年延长6个月,逐步提高至20年;退休时未缴满者可补缴或延长缴费。
新政通过渐进式调整平衡劳动力供给与个人权益,建议职工结合健康、职业规划等因素灵活选择,并关注单位通知或人社部门发布的个性化退休年龄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