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最新政策,社保缴费年限不足15年但已到退休年龄的情况,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一、延迟退休并继续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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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距离退休年龄仅差3-5年的人群(如60岁退休时缴费年限不足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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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申请延迟退休,期间继续工作并缴纳社保,最长可延迟5年。例如,张阿姨60岁缴费12年,可延迟至63岁补缴满15年后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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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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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退休期间工资待遇按原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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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同意,可协商弹性提前退休(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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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次性补缴(限特定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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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前参保人员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若延长缴费5年仍不足15年,可一次性补缴剩余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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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0年代下乡知青
符合条件者可一次性补缴15年社保,直接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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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7月后参保人员
原则上不允许一次性补缴,但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申请一次性补缴。
三、转入居民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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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场景
缴费年限严重不足且无补缴能力的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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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将职工养老保险转为居民养老保险,可一次性补缴剩余年限,退休后按居民养老金待遇领取(待遇低于职工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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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居民社保不享受职工社保的医疗等保障,仅限基础养老金和约80%的缴费补贴。
四、其他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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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欠费 :若存在单位应缴未缴的情况,可通过劳动仲裁或社保部门申请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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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 :不愿继续缴费或延迟退休时,可选择退保,但退休后无法领取养老金,仅能取回个人账户资金。
总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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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选择延迟退休 ,避免一次性大额支出,且保留继续工作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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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条件允许者 可考虑一次性补缴或转入居民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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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了解具体操作流程及政策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