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军人自谋职业协议书是退役士兵自愿放弃政府安置工作、选择自主就业的法律文件,核心亮点包括: 一次性经济补助(含基本补助金和军龄补助金)、税收优惠(个体经营减免、企业招用抵税)、《自谋职业证》(享受政策扶持)以及社保军龄视同缴费等权益。签订后,政府不再安排工作,退役士兵需自行承担社保缴纳与就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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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核心条款:需在退役后1个月内向安置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后签订协议。补助金标准因地而异,通常按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00%-200%计算,转业士官、立功或残疾军人可额外增发20%。协议生效后3个月内发放补助金,同时颁发《自谋职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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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与限制:退役士兵可凭证享受免费教育培训、小额**、创业补贴等政策,但需自行办理社保转移。协议明确要求遵纪守法,若被行政机关录用需退还《自谋职业证》。服役期间立过功或伤残的退役军人,补助金会相应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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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拒发情形:已安排工作但拒不到岗、档案不全、刑事犯罪或中途退役等情况将无法领取补助金。复工复职或服役不满10个月的军龄补助可能不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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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保障:军龄和待安置期(最长1年)视同社保缴费年限,企业招用需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得随意辞退。部分地区还提供职业介绍、岗位预留等配套支持。
提示:退役士兵需仔细核对协议条款,确保权益完整,同时关注地方政策动态,及时申请税收减免或培训资源。自主就业虽灵活,但需提前规划职业路径,善用政策红利降低创业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