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自谋职业申请书是退役军人选择自主就业时向安置部门提交的正式文件,核心作用为申领一次性经济补助并完成就业登记。关键亮点包括:明确放弃政府安置待遇、符合法定申请条件、需附创业/就业计划书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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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 服役期满且符合退役安置政策
- 持有部队开具的退役证明文件
- 未选择政府安排工作或已放弃安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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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备材料
- 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 《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 书面申请书(需亲笔签名)
- 拟开展项目的可行性报告或用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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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书撰写要点
- 首段声明自愿放弃安置待遇
- 正文说明创业方向或已落实的就业单位
- 结尾承诺遵守退役军人管理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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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向原籍地或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局提交申请
- 审核通过后签订《自主就业协议书》
- 补助金一般于30个工作日内发放至指定账户
注意:部分地区要求预先完成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政策细则。提交申请后,原有安置资格将自动失效,请慎重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