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第一个五年计划(简称“一五”计划)的完成时间为5年,具体实施周期为1953年至1957年。该计划是新中国成立后首个系统性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核心目标为集中力量推进工业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改造,最终超额完成任务,奠定了我国工业化的初步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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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跨度与制定背景
“一五”计划虽名义上为五年,实际编制耗时近4年(1951年启动至1955年正式通过)。由于新中国成立初期工业基础薄弱,加之抗美援朝战争等外部因素,计划通过时已执行过半,但通过高效资源调配仍提前完成目标。 -
核心任务与重大成就
计划以苏联援建的156个重点项目为核心,覆盖694个大型工业项目,重点发展重工业。至1957年,鞍钢、长春汽车厂等标志性工程投产,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速达18%,远超预期。农业、手工业及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同步完成。 -
历史意义与长期影响
“一五”计划不仅扭转了旧中国工业落后局面,更确立了计划经济体制的雏形,为后续发展提供模板。其成功实践证明了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至今仍被视为中国现代化进程的关键起点。
作为国民经济规划的里程碑,“一五”计划以5年时间实现了从零到一的突破,其经验启示我们:明确目标、科学统筹与全民动员是跨越式发展的核心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