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明确规定,旷工一天只能扣除当日工资,且扣除后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不得以“旷一扣三”等额外罚款形式克扣工资,若因旷工造成经济损失,赔偿金额每月扣除不得超过工资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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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工扣薪的法律依据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旷工当日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工资,但仅限于扣除缺勤当日应得工资,不得额外处罚。例如,月薪3000元的员工旷工一天,应扣金额为(按月计薪天数21.75计算)。 -
禁止超额扣薪与最低工资保障
部分企业规定“旷一扣三”或扣除整月工资均属违法。法律要求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例如某地月最低工资为2000元,日最低工资约为,扣除旷工工资后实发工资不得低于此数。 -
经济损失赔偿的特殊情形
若旷工导致用人单位直接经济损失(如项目延误),企业可按劳动合同约定索赔,但每月从工资中扣除的赔偿款不得超过20%,且需保证剩余工资不低于最低标准。 -
企业规章制度的合法性要求
用人单位需通过民主程序制定旷工处理制度,并向员工公示。若制度中罚款条款(如“旷工三天扣整月工资”)违反《劳动法》按劳分配原则,员工可主张无效并追讨工资。
提示:员工若遭遇不合理扣薪,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企业应通过合法管理而非罚款约束旷工行为,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