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天未上班是否算旷工,需结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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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定义
旷工指劳动者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缺勤。若3天未上班且无正当理由,通常属于旷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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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制度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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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严重违反”需结合单位具体规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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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规章制度 :不同企业对旷工天数定义不同。例如,部分企业规定连续3天旷工即构成严重违纪,可视为自动离职;而其他企业可能仅以1天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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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与解雇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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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通常指劳动者主动放弃劳动关系,如辞职;而因旷工导致的解雇属于用人单位依法行使解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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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以“自动离职”为由解除合同,可能违反法律规定,需支付经济补偿(除非符合法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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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3天未上班因不可抗力(如突发疾病、自然灾害等)导致,且提供证明,可能不构成旷工。
建议 :劳动者应优先查阅劳动合同或单位规章制度,明确旷工认定标准。若被解雇,可要求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证明并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