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工资既不是简单按30天也不是按31天计算,而是以国家规定的月计薪天数21.75天为基准。这一标准通过全年工作日剔除节假日后平均得出,确保工资计算公平统一,避免因月份天数差异导致争议。关键在于,日工资=月薪÷21.75,加班费、请假扣款等均基于此计算,与实际日历天数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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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明确: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和劳动保障部文件,月计薪天数固定为21.75天,法定节假日计入计薪范围。例如,月薪6000元的日工资为6000÷21.75≈276元,无论当月是28天或31天均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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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应用场景:企业需按员工实际出勤天数计算工资,而非自然月天数。若员工全勤,工资全额发放;若请假,则用日工资×缺勤天数扣除。例如,请假3天扣款为276×3=8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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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常见误区:部分企业误用30天或31天计算,导致日工资波动(如30天时200元/天,31天时193.5元/天),可能引发劳资纠纷。统一采用21.75天能保障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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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法定带薪假期(如年假、产假)不扣工资,但需单独核算。若员工月中入职或离职,按实际工作日×日工资结算,无需纠结当月总天数。
总结:工资计算的核心是“实际劳动对应报酬”,21.75天的标准既科学又合规。劳动者可核对工资条中的日工资基数,企业则应完善考勤与薪酬制度,确保合规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