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及劳动法相关规定,底薪计算应采用 月计薪天数21.75天 ,而非简单除以30或31天。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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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计薪标准
月计薪天数统一为21.75天,计算公式为: $$ \text{月计薪天数} = \frac{365 \text{天} - 104 \text{天(法定节假日)}}{12 \text{个月}} = 21.75 \text{天} $$
该标准适用于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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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误计算的风险
若采用30天或31天计算,可能导致工资少发。例如,31天计算会多计0.75天工资,30天则少计1.75天,长期累积可能引发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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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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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件/提成制 :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不涉及底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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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休年休假 :日工资按月工资÷21.75天计算,包含法定节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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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企业应严格按21.75天计算工资,确保劳动者权益。若遇争议,可依据《劳动法》第五十一条主张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