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内单方面将工作日从22天调整为26天,且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或支付加班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具体分析如下:
一、劳动合同的变更需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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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前置原则
劳动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任何变更必须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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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面变更无效
公司单方面将工作日增加且未支付加班工资,违反了劳动合同的约定,属于无效变更。
二、工时与工资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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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工时规定
国家法定的月计薪天数约为21.75天(即(365天/12月)-10.95天),而非22天或26天。若公司实际安排的工作日超过21.75天,需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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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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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 :超过标准工时的部分按15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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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日加班 :按20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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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定假日加班 :按300%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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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后果与**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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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支付义务
公司若以26天为计算基数且不支付加班工资,需补发相应报酬。若以实际工作日计算工资但未支付加班费,同样构成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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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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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建议与HR或管理层沟通,要求恢复原工时或补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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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 :若协商失败,可向当地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劳动合同无效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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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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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留存 :需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条、加班记录等证据,以支持仲裁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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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时效 :劳动争议一般需在仲裁时效内(通常为1年)提出,超过时效可能影响**。
公司单方面调整工时且不支付加班工资的行为违法,劳动者可通过协商、仲裁等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