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不可以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未解除劳动合同时通常不能入职新单位,但存在例外情况。具体如下:
一、一般禁止入职新单位
-
双重劳动关系风险
未解除原劳动合同即入职新单位,可能形成双重劳动关系,导致社保缴纳、工资结算等纠纷。
-
连带赔偿责任
若新单位因此给原单位造成损失(如工资损失、商业机会损失等),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例外情况
-
协商一致离职
与原单位协商提前离职,且不违反《劳动合同法》38条(如单位未支付工资、社保等情形)时,可立即离职并入职新单位。
-
法律规定的即时解除情形
如用人单位存在暴力、威胁等违法行为,或劳动合同因法定情形无效时,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入职新单位。
三、建议
-
优先解除原合同 :通过协商、书面申请等方式合法离职,避免后续纠纷。
-
保留证据 :离职时索要离职证明,确保与新单位建立合法劳动关系。
未解除劳动合同时入职新单位存在法律风险,建议优先完成原单位离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