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名下的房产可以过户给一方,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手续,婚姻存续期间过户通常免征契税,但需注意**未结清或地区政策差异可能影响流程。
-
办理条件与材料:需夫妻双方共同到场,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房产证等材料。若房产有**,需先获得银行同意并办理抵押变更手续。部分地区可能要求补充析产协议或公证文件。
-
过户流程:
- 申请提交:双方填写过户申请表,提交材料至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 税费缴纳:婚姻存续期间过户免征契税,仅需工本费(如印花税5元、登记费80元)。若涉及赠与或买卖方式,需按政策缴纳税费。
- 产权变更:审核通过后,登记中心发放新房产证,产权变更为一方单独所有。
-
特殊情况处理:
- 离婚后过户:需凭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单方申请,无需另一方配合。
- **房产:需结清**或与银行协商变更抵押人,否则无法办理过户。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确认材料清单和流程,避免因政策差异延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