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本人去世后,过户需通过继承程序办理,关键步骤包括:确认继承方式(遗嘱优先)、办理继承公证、缴纳税费、完成不动产登记。若存在多位法定继承人,需达成一致协议或通过诉讼解决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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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继承方式
- 遗嘱继承:被继承人留有合法遗嘱的,直接按遗嘱执行,需提供遗嘱原件及公证材料。
- 法定继承:无遗嘱时,按《民法典》规定由配偶、子女、父母等第一顺序继承人平分继承权,需全体继承人协商一致并签署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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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继承公证
- 必备材料:死亡证明、房产证、继承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遗嘱(如有)。
- 公证流程:全体继承人到公证处申请,若部分人放弃继承需签署书面声明。公证处审核后出具《继承公证书》,明确产权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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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税费
- 免税情形:法定继承人继承房产免征契税,但需缴纳0.05%印花税(按评估价计算)。
- 其他费用:评估费(房屋市值的0.1%-0.5%)、登记费(住宅80元/套)、工本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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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不动产登记
- 提交材料:继承公证书、原房产证、身份证明、税费凭证等,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填写申请表。
- 领取新证:审核通过后,10-15个工作日内发放新房产证,产权变更为继承人名下。
提示:若继承人无法协商一致,需通过诉讼分割遗产;涉及抵押或共有产权的,需抵押权人或共有人同意。建议提前规划遗嘱并保留完整证据链,避免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