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初始登记→购房者领证
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及房产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一、初始登记阶段(开发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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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材料
开发商需在交房后60日内将房屋产权资料(如购房合同、房屋结算文件、契税发票等)提交至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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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测绘
开发商需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房屋面积测绘,并获取测绘表,该表是房产证面积标注的核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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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
缴纳契税、维修基金等必要费用。公共维修基金通常由物业所在地机构收取。
二、购房者领证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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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材料
购房者需准备购房合同、购房发票、房屋结算文件、契税发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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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申请表
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填写《不动产权登记申请表》,并提交给开发商审核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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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与领证
登记机构审核材料(如房屋权属证明、面积测绘报告等),审核通过后颁发不动产权证。
三、特殊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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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名/继承登记 :权利人信息变更时,需提交身份证明、变更原因证明文件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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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补证 :房产证遗失需先登报声明作废,携带身份证、报纸等材料办理补证手续。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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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限制 :初始登记需在交房后60日内完成,超期可能影响后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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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真实性 :提交虚假材料可能导致登记失败或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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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缴纳 :契税、维修基金等费用需在领证前结清。
以上流程综合了《民法典》《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具体操作可能因地区政策略有差异,建议办理前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