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写错后,可通过以下方式更正:
一、更正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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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更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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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登记簿记载错误,且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存在确凿证据证明登记错误时,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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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不动产登记证、错误证明(如户口本、购房合同)、更正申请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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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审核→更正登记(需15日内起诉或撤销异议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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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异议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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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条件 :若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利害关系人可申请异议登记,但需在15日内提起诉讼,否则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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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异议登记不当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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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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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 :更正登记或异议登记申请需在发现错误后及时提出,逾期可能面临权属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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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承担 :更正登记通常需支付工本费,具体标准以当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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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若因登记机构错误导致填写错误,可要求其直接更正。
法律依据 :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