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四十六条内容是什么?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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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分配原则和制度:
- 按劳分配: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即按照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数量和质量来分配工资,多劳多得。
- 同工同酬:实行同工同酬,即在相同工作岗位、相同工作内容、相同劳动量等条件下,劳动者不论性别、年龄、民族等差别,都应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 工资水平提高: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保障劳动者能够分享经济发展带来的利益。
- 宏观调控: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保持工资总量的合理增长,防止工资增长过快或过慢对国民经济和社会稳定产生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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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规定:
- 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 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这些规定共同构成了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的主要内容,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