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提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通常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若用人单位存在违法或违约行为(如欠薪、未缴社保等),劳动者仍可主张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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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除的补偿规则
根据《劳动合同法》,若劳动者主动提出协商解除且用人单位同意,一般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反之,若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协商解除,则需按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N倍月工资)。 -
例外情形:用人单位过错
即使劳动者主动提出协商解除,若用人单位存在以下行为,劳动者仍可要求补偿:未足额支付工资、未提供劳动保护、未依法缴纳社保等。此时补偿标准仍为N倍月工资。 -
补偿计算方式
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满6个月不足1年按1年计算,不足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为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
协商中的注意事项
- 劳动者应保留用人单位违法违约的证据(如工资条、社保记录等)。
- 双方可自愿约定高于法定标准的补偿,但需书面确认。
总结:协商解除的补偿责任主要取决于提出方和用人单位是否存在过错。劳动者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权益,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