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范本的核心在于明确双方自愿解除的合意、权利义务终止条款及无争议兜底条款,需涵盖解除原因、时间、补偿方案、交接细节等关键要素,且表述需严谨避免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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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意明确性:范本首段需直接表述“双方经协商一致解除合同”,避免使用“拟解除”等模糊措辞,并注明提出方(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以明确经济补偿责任。例如:“经甲方提出,乙方同意,双方于XX年XX月XX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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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与权利义务终止:需精确约定合同解除的具体日期(如“解除时间为签署当日24时”),并列明工资、社保、公积金等截止期限。若涉及延迟解除,需额外说明过渡期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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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方案细节:经济补偿应区分法定与协商部分,建议采用“一揽子支付+无争议条款”模式,注明金额(大小写)、支付时间、税费承担方及账户信息。例如:“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全部款项共计人民币XX元(含经济补偿、未休年假工资等),税费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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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接与保密义务:明确交接内容、时限及责任人,并重申保密条款,禁止泄露协议内容或损害对方商誉。竞业限制条款需单独列明是否启动及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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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争议兜底条款:最终需声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并列举常见争议项(如加班费、奖金等)以降低后续纠纷风险。
提示:范本需结合实际情况调整,涉及复杂条款时建议咨询法律专业人士,确保符合《劳动合同法》及地方性法规。签署前双方应充分审阅条款,避免遗漏关键事项引发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