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解除合同的补偿通常包括经济补偿金、工资结算、福利处理及其他协商条款,具体金额需双方协商一致,核心依据是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关键补偿项目为N倍月工资(N=工作年限),还可协商额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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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与协商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按半月工资计算,超过半年不满一年按一个月计算(即“N”倍)。月工资标准为解除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包括奖金、津贴等,但不超过当地平均工资3倍。双方可协商高于法定标准,例如支付“N+1”或更高补偿。 -
工资与福利结算细节
解除合同前需结清未支付的工资、加班费及绩效奖金。若解除日为非工资发放日,需按实际工作日结算。社会保险缴纳至合同解除当月,未休年假按3倍日工资折算,住房补贴、交通补贴等福利按协议约定处理。 -
特殊补偿条款的灵活性
双方可约定额外补偿,如一次性支付签约费、股权回购款,或提供再就业培训支持。若涉及竞业限制,可协商单独补偿金(通常为月工资的30%-50%)。对于高管或特殊岗位,可能包含项目分红、期权兑现等个性化条款。
协商解除合同后,双方应签署书面协议明确补偿金额、支付时间及责任免除条款,避免后续纠纷。重点核对补偿计算基数、支付方式及税费承担,必要时咨询专业法律意见,确保条款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