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著作权中,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时间限制,即永久有效。这三项权利属于著作人身权,与作者身份紧密关联,即使作品已进入公有领域,仍受法律永久保护。
- 署名权:指作者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用于表明身份。无论作品流传多久,原作者身份始终受法律确认,例如《红楼梦》至今仍明确标注曹雪芹为作者。
- 修改权:作者有权自行或授权他人修改作品。例如,经典文学作品再版时,若需修订内容,仍需尊重原作者的修改权(或继承人同意)。
- 保护作品完整权:禁止他人歪曲、篡改作品原意。即使作品版权过期,任何改编或演绎均不得损害作品的完整性,如影视改编需避免曲解原著核心思想。
著作权的财产权(如复制权、发行权)通常有保护期限,但人身权中的三项核心权利永久有效。创作者可据此长期维护作品与自身声誉的关联,公众使用作品时也需遵守这些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