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5年1月1日正式施行,是我国第一部全面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基本法律。其核心立法宗旨为调整劳动关系、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并首次以法律形式确立了工时、劳动合同、最低工资等基础性规范,标志着我国劳动法治进入新阶段。
- 立法背景与意义:1994年7月5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填补了市场经济转型期劳动权益保障的空白,结束了此前仅靠单行法规调整劳动关系的局面。
- 关键突破:首次明确劳动者八大权利(如平等就业、休息休假、社保福利等),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奠定了劳动关系法治化的基础。
- 后续完善:历经2009年、2018年两次修正,适应社会发展需求,但核心施行日期始终未变。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可通过这部法律明确权利义务,若遇争议,依法**是保障权益的根本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