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自员工入职之日起超过30天未缴纳社保即属违法行为,且需承担行政处罚。 社保是法律强制缴纳的福利,企业无权通过约定或试用期理由规避责任,员工可依法**要求补缴或索赔。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企业必须在用工30日内完成社保登记并缴费,否则将面临应缴费用1-3倍的罚款,甚至需支付滞纳金。试用期员工同样受保护,劳动关系建立当天起企业便负有缴费义务。若企业拖延缴费,员工可保留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等证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还能以此解除合同并索要经济补偿。
社保涵盖养老、医疗、工伤等五类险种,企业未缴费将直接影响员工医疗报销、退休待遇等权益。例如,若因企业未缴医保导致员工无法报销医疗费,企业需全额赔偿损失。部分企业误以为短期用工(如不足30天)可免缴社保,但若实际用工超期,仍需补缴并接受处罚。
遇到社保纠纷时,建议优先与企业协商补缴,协商无果则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注意**时效,避免因证据不足影响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