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主要包括克扣工资、强制超时加班、违反特殊群体保护规定等,这些行为不仅违反《劳动法》,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以下是具体表现及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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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侵害:用人单位克扣或拖欠工资、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报酬、拒绝支付加班费,均属违法。例如,拖欠工资经责令仍不支付的,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最高可判7年有期徒刑。解除劳动合同时未支付经济补偿的,需按应付金额50%-100%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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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违规:强制劳动者每日加班超3小时或每月超36小时,或拒绝支付加班工资,劳动部门可处以每人100-500元罚款。以暴力、威胁强迫加班或限制人身自由的,责任人员可能被拘留或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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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权益侵害: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孕期禁忌劳动,或哺乳期夜班劳动的,按每人1000-5000元罚款。非法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每招用一人罚款3000元,严重者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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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与健康风险:劳动安全设施不达标、强令违章冒险作业导致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员需承担刑事责任。未提供必要防护用品或健康检查的,可责令停产整顿。
劳动者遭遇侵权时,应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保留证据(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用人单位需依法整改,否则将面临罚款、赔偿乃至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