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十年以上解除劳动合同时的赔偿标准如下:
- 基本赔偿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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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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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对于工作十年以上的临时工,用人单位应支付10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特殊情况下的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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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辞退临时工,可以支付双倍补偿,即20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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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工资计算依据 :
- 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其他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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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的全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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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劳动者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为经济补偿的两倍。
综上所述,临时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根据工作年限和月工资的不同情况,可以获得不同额度的经济补偿。建议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操作,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