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十年以上员工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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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4条,员工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并提出或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员工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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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未主动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继续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不违法,但员工可以要求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否则可主张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 优先留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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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经济性裁员时,连续工作满十年并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员工享有优先留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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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在裁员时优先裁减无固定期限合同员工,而固定期限合同员工未被裁减,员工可以主张2N的赔偿金(N为根据工作年限计算的经济补偿金月数)。
- 退休前五年的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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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连续工作15年以上且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员工,企业不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第41条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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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即使员工工作不胜任、医疗期满、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以及经济裁员,这些员工也不受这些条款的限制,除非企业破产、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或员工自己犯错。
- 带薪年休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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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年休假为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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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工作20年以上的员工,年休假为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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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员工未休满或根本没休年假,可以主张按照日工资200%支付未休年假工资。
- 更高的经济补偿/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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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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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10年以上老员工,由于工作年限较长,其获得的经济补偿金也相对更高。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十年以上员工的就业稳定和经济利益,确保他们在公司中享有更长的带薪年休假、更稳定的工作环境和更高的经济补偿。建议企业遵守这些规定,以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和员工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