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女性四级调研员的法定退休年龄是 60岁 。根据《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1978104号)的规定,女性干部在党政机关工作的退休年龄为55岁,但随后发布的《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女干部和具有高级职称的女性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年龄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514号)将正、副处级女干部的退休年龄调整为60岁,并且规定在年满60岁之前,如果符合相关条件,还可以申请提前退休。此外,根据《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中组发〔2019〕10号),四级调研员以上职级的女性公务员也适用60岁的退休年龄。
因此,女性四级调研员在正常情况下可以工作到60岁。不过,她们也有权在年满55岁时选择自愿退休,或者根据个人情况在60岁之前申请提前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