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医保缴费基数是根据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的,上限为35283元,下限为6821元,单位按9%、个人按2%的比例缴纳,退休人员无需缴费。
-
缴费基数计算规则
职工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低于社平工资60%的按60%(即下限6821元),高于300%的按300%(即上限35283元)封顶。单位缴费基数为全体职工基数之和。 -
缴费比例与个人账户
个人缴纳2%全部划入医保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9%中,按年龄分段划入个人账户(如35岁以下0.8%、45岁以上2%),退休人员按社平工资4.3%-4.8%划入。 -
医保待遇覆盖范围
个人账户用于门诊、购药及起付线以下费用,统筹基金支付住院费用。缴费基数直接影响账户金额与报销额度,确保基数准确对保障医疗权益至关重要。
合理申报医保缴费基数既能合规避险,又能最大化职工医疗保障,建议单位与个人定期核对基数调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