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核心目标是构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推进依法行政等举措,持续提升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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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转变与简政放权: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抓手,大幅削减行政审批事项,推动政府从管控型向服务型转变。通过“五个法定化”(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固化改革成果,确保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政府精准弥补市场失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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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结构优化:推行大部门制改革,整合职能相近部门,减少行政层级。试点“人口小县机构优化”,通过机构精简和职能聚合降低行政成本,提升县域治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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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推动执法力量下沉基层,解决“多头执法”问题。强化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健全问责制度,确保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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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地协同与数字化赋能:科学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完善垂直管理与分级管理体制。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便利化,依托数字技术实现“一网通办”,提升群众办事体验。
当前改革已进入精细化阶段,需在制度创新与执行效能上持续突破,为高质量发展提供体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