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绩效+奖励绩效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计算主要分为基础绩效和奖励绩效两部分,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绩效工资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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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绩效(70%)
根据岗位类型和职级确定固定标准,例如管理岗科员1740元、办事员1620元。 - 专业技术岗、管理岗、工勤技能岗等不同岗位有明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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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绩效(30%)
与工作实绩挂钩,通过考核确定实际发放金额。计算公式为: $$\text{奖励绩效} = \frac{\text{个人基础绩效标准额}}{7} \times 3$$
例如管理岗科员基础绩效1740元,月奖励绩效为: $$\frac{1740}{7} \times 3 \approx 746 \text{元/月}$$。
二、计算公式与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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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度绩效工资 $$\text{月度绩效工资} = \text{基础绩效} + \text{奖励绩效}$$
例如管理岗科员: $$1740 \text{元} + 746 \text{元} = 2486 \text{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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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绩效工资
奖励绩效部分通常按年度发放,单位根据考核结果调整。例如某地政策要求奖励性绩效占职级标准的20%-30%。
三、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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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补贴调整
基础绩效部分取代了之前的其他津补贴,直接计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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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机制
奖励绩效与考核结果相关,可能因出勤、工作量、业绩等浮动。例如考核优秀的职工可能获得100%-120%的奖励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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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不同地区对基础绩效和奖励绩效的占比、标准有差异。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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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水文局将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50%、奖励性25%、保留性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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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南县主要领导奖励性绩效与职工平均水平的比例不超过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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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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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勤影响 :请事假天数从当年应享受的带薪假期中扣除,不足部分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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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级变动 :晋升后基础绩效标准额会调整,按新标准执行。
以上计算方式综合了国家政策与地方实践,具体以单位实际执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