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岗位绩效是否可以随意扣除,需根据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综合判断,具体分析如下:
一、法律依据与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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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约定优先
若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绩效工资的发放规则(如考核标准、扣罚条件等),则用人单位可按约定执行。若未约定,则任何扣罚行为均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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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禁止性规定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克扣劳动者工资,包括绩效工资。若扣罚导致实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需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合法扣罚的必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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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明确约定
需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绩效工资的计发规则,包括考核标准、扣罚条件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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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合法性
扣罚前需履行以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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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经公示的绩效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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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员工考核结果并取得书面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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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性要求
扣罚需与员工的工作表现、目标完成情况直接相关,且比例合理(通常不超过当月工资的20%)。
三、违规后果
若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随意扣罚绩效工资,可能面临以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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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或诉讼 :劳动者可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或诉讼,要求恢复工资或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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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支付工资及赔偿金,并可能处以罚款。
四、特殊情形
- 经济赔偿限制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经济损失时,用人单位可按合同约定扣除工资,但每月扣除额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剩余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岗位绩效扣罚需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和合同约定,避免因随意扣罚引发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