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问题应当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人社局)的工伤保险科或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处理,关键步骤包括:及时申报、提交材料、劳动能力鉴定和待遇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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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部门
发生工伤后,员工或家属需在30日内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社局工伤保险科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若单位未及时申报,员工本人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 -
所需材料
- 工伤认定申请表(人社局官网或窗口领取)
- 劳动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
- 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鉴定书
- 目击证人证言(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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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认定通过后,若伤情影响劳动能力,需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结果直接影响后续赔偿标准。 -
待遇申领
根据鉴定结果,可申领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就业补助等。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未参保的则由单位承担。
提示: 若单位拖延或拒绝配合,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保留所有就医记录和沟通证据,确保权益不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