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关系存档单位是指依法保管和管理个人人事档案的机构,主要包括人才服务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机关事业单位人事部门等,承担档案接收、转递、保管及出具证明等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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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存档单位类型
- 人才服务中心:面向流动人员(如离职公务员、企业职工、待业人员)提供档案托管服务,支持职称评定、社保办理等业务。
-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例如地方人社局下属机构,通常免费保管失业人员档案,协助办理就业登记。
- 机关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在职人员的档案由本单位直接管理,离职后需转至户籍地或新单位指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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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档单位核心职能
- 档案保管:确保档案材料完整、安全,防止涂改或丢失。
- 转递服务:根据调档函办理档案跨地区或跨单位流转,需通过机要通道寄送。
- 证明开具:提供存档证明、工龄认定、政审材料等常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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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档注意事项
- 个人不得自行保管或拆封档案,否则可能失效。
- 离职后需及时办理档案转递,避免“死档”影响社保、退休等权益。
- 查询或调动档案需提供身份证、调档函等有效凭证。
人事档案是职业发展的重要凭证,选择合规存档单位并保持动态更新,能有效规避风险,保障个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