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工龄计算国家最新规定明确:工龄从任命当月计算至退休当月,不满一年按月折算,军龄、重新任职等特殊情况可合并计算,但非公伤离职期需折半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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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计算规则
公务员工龄按任命为公务员的月份至退休或死亡月份计算,不足整年部分按月折算(如6个月计为0.5年)。例如,2025年3月任命至2035年9月退休,工龄为10年6个月,按10.5年计算。 -
特殊情形合并计算
- 军龄与教龄:退休公务员、军人或私立学校教职工重新任职时,经申请可将此前按年金法计算的工龄或服役时间合并计算。
- 现役军人转任:非志愿下士官及符合兵役法的现役军人,其服役时间可直接计入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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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扣除与例外
计算退休津贴时,非公伤、非服役等离职时间需扣除50%(如因病离职1年,工龄扣减0.5年)。但以下情况除外:因公负伤、兵役服役、国家机构临时雇用或法律规定的义务工作期。 -
合并申请流程
需提交工龄合并申请书至所属机关,经批准后向公务员年金管理机构办理,并退还此前领取的退休待遇或保险储金(含法定利息)。 -
工龄影响与延伸
工龄直接关联退休金、职级晋升及福利补贴。例如,满30年可申请提前退休,退休金比例按工龄递增(如35年以上按90%计算)。
提示:工龄认定以档案记录为准,建议提前核对社保缴纳与任职材料,确保特殊经历(如军旅、教职)纳入合并计算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