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单位开除后工龄的计算方式需根据开除原因及处理类型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一、核心结论
工龄计算分情况讨论 :连续工龄可能中断或合并计算,累计工龄不受影响。具体取决于开除原因及是否涉及刑事处罚。
二、分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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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如《劳动合同法》第39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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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龄中断,之前的工龄不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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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涉及刑事处罚,工龄从重新就业或刑满释放后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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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单位违法解除(如无正当理由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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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龄可能不受影响,可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主张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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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名/辞退/自动离职前工龄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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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开除处分(非刑事处罚)
- 工龄仅从重新就业后计算,开除前工龄不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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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离职或除名
- 工龄合并计算:除名/辞退前工龄与重新就业后工龄可合并为连续工龄。
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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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 :第39条(严重违纪/违法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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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第三十八条(一般工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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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办公厅文件 :劳办发〔1994〕376号、48号(开除/除名/自动离职工龄计算)。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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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待遇影响 :仅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影响养老金等社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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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处理 :建议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主张权益,尤其当开除原因涉及单位违法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