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并非必须从入职当天开始签订。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关系建立后1个月内签订即合法,但实际操作中建议入职当天签署以避免纠纷。关键点包括:1个月缓冲期、未签合同的2倍工资赔偿风险、试用期条款生效条件。
分点说明:
- 法律允许的签约时限:用人单位最迟可在员工入职后30天内补签合同,但需注意从用工之日起即建立事实劳动关系。
- 提前签约的三大优势:
- 明确试用期起止时间(合同签订后生效)
- 即时确认薪资、岗位等核心条款
- 规避"空白期"工伤等无合同保障风险
- 超期未签的处罚:超过1个月未签合同,企业需支付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满1年未签则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 特殊情形处理:
- 集团批量入职可延后签约
- 高管岗位需额外签署保密协议
- 劳务派遣必须签三方合同
重要提示:即使未及时签约,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表等均可作为劳动关系证明。建议劳动者保留入职通知书等原始凭证,若遇企业拖延签约,可通过12333热线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