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工的工龄计算需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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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计算原则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0条,劳务派遣工在非本人原因下从原用人单位被派遣至新用人单位时,原单位的工作年限可合并计算为新单位的工作年限。例如,员工在A公司工作5年后被派遣至B公司,B公司应将其在A公司的工作年限计入自身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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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影响
若原用人单位已向劳务派遣工支付经济补偿,则新用人单位在计算经济补偿时,不再将原单位的工作年限纳入统计。例如,劳务派遣工在原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若原单位支付了经济补偿,转正后新单位计算工龄时将不重复计算这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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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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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劳务派遣工主动跳槽或因个人原因更换单位,则工龄不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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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正为正式员工后,劳动关系与工龄重新计算,原派遣期间的工龄不计入新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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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劳务派遣工的工龄通常可合并计算,但需注意转换原因及经济补偿的影响,具体以实际发生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