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6天病假工资的计算方式如下:
一、计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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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连续工龄比例计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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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龄不满2年:本人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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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本人工资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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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本人工资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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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本人工资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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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本人工资的100%
(计算公式:病假工资 = 月工资基数 ÷ 21.75天 × 病假天数 × 对应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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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关系
- 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但可高于此比例。
二、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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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约定,计算基数通常按正常出勤月工资的70%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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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期间工资按“日工资×比例×天数”发放,日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
三、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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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病假工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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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具体比例由用人单位自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