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买房房产证可以只登记一方的名字,但需结合出资情况、财产约定等因素综合判断。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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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出资情况
若夫妻双方共同支付房款(包括首付和**),即使房产证仅登记一方名字,该房产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如工资、奖金、共同还贷等)归共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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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父母全款出资
若仅由一方父母全款购买并登记该方名下,且明确表示赠与,该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但若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且无特别约定,则视为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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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约定优先
夫妻可通过书面协议约定房产归属。若协议明确归一方所有,且符合《民法典》规定(如采用书面形式),则按约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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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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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首付为个人财产,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可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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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婚前购房但婚后共同还贷:婚后还贷部分及增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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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房产证登记名字不影响财产归属判断,核心在于出资来源和双方约定。建议购房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产权归属及债务责任,以减少纠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