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集办案不公平证据的关键在于获取书面材料、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客观证据,重点把握三个环节:立案前保全证据、办案中全程记录、结案后申诉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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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材料取证
- 调取案件受理通知书、不予立案决定书等官方文书,核对内容与实际情况是否矛盾。
- 保存办案人员出具的笔录、告知书等材料,注意是否有涂改、缺失或拒不出具的情况。
-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获取执法记录、会议纪要等内部文件,揭露程序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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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录像固证
- 在派出所、检察院等场所沟通时,使用手机或录音笔记录对话,注意隐蔽性(法律允许不告知对方)。
- 申请调取执法记录仪、监控录像,若遭拒绝可注明"办案机关未提供"作为间接证据。
- 拍摄现场照片或视频,记录财物扣押、强制措施执行等过程的不规范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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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人证言辅助
- 联系在场目击者、其他当事人出具书面说明,重点记录办案人员言行不当的细节。
- 委托律师或公证处对证人证言进行固定,提升证据效力。
- 收集同类案件判例或媒体报道,证明存在区域性执法不公现象。
提示: 证据需形成完整链条,优先选用原件或公证材料,同时通过行政复议、检察监督等渠道提交。遇到阻挠时,可向纪检监察机关同步反映渎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