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合同到期后公司单方面更改合同条款且您拒签的情况下,处理方式如下:
一、核心结论
公司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您有权拒绝签订新合同,并可要求经济补偿或赔偿。若公司因此解除劳动关系,可能构成违法解除。
二、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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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签订新合同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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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劳动合同需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若公司擅自变更关键条款(如岗位、薪资、工作地点等),您有权拒绝签订新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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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以您拒签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可能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需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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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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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公司维持或提高原合同条件续签,您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降低条件或终止合同,按工作年限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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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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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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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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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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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证据 :劳动合同、变更通知、沟通记录等,以备仲裁或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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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解决 :与公司沟通变更条款的合理性,争取达成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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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途径 :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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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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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新公司承继原公司权利义务且未损害您利益,您可综合考量稳定性、薪资等因素,但拒绝权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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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公司单方终止合同且条件降低,法院可能支持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