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时,用人单位通常需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否则可能面临赔偿。具体需结合地方规定和合同条款,若未提前通知,每延迟1日需支付1日工资作为赔偿金。特殊情况下(如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合同到期),用人单位可能无权单方终止合同。
- 30日通知是普遍要求:北京等地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在合同到期前30日书面告知是否续签,未履行则需按日支付赔偿金。其他地区若无特殊规定,可参考合同约定或协商处理。
- 赔偿标准明确:未提前通知的赔偿金按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计算,延迟通知的天数直接对应赔偿金额。例如,提前10天才通知,需额外支付20日工资。
- 连续两次合同后的特殊规则:若已连续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合同,且劳动者无重大过失,用人单位必须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否则构成违法终止,需支付双倍赔偿金。
- 地方差异需注意:部分省市(如北京)有强制性提前通知要求,而全国性法律未统一规定。建议优先查看当地法规或劳动合同具体条款。
劳动者应主动确认合同条款和地方规定,用人单位则需规范操作以避免纠纷。双方提前沟通可减少争议,保障权益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