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再次续订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新劳动法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具体而言,该规定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考量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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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关系稳定性的提升:
-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已经在用人单位工作了较长时间,对用人单位的业务和工作环境较为熟悉,此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增强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归属感和忠诚度,有利于劳动关系的长期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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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意味着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长期工作,直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这为劳动者提供了更稳定的就业保障,减少了因合同到期而失业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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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用工灵活性的平衡:
- 虽然新劳动法鼓励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也充分考虑了用人单位的用工需求。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然可以与其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满足灵活用工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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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的减少:
- 新劳动法的规定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减少了因合同类型争议而导致的劳动纠纷,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总结:新劳动法关于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旨在通过增强劳动关系稳定性、保护劳动者权益、平衡用人单位用工需求以及减少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的健康发展。这一规定为劳动者提供了更稳定的就业环境,也为用人单位提供了更明确的用工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