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未续签是否违法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一、一般情况下不违法,但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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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终止情形
若公司维持或提高原合同条件续签,而劳动者拒绝,或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如严重违纪),公司可依法终止合同,无需支付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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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终止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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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合同后不续签 :若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如无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情形),公司应续签无固定期限合同,否则需支付经济补偿的2倍(即“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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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提前通知或未支付补偿 :公司未在合同到期前30日书面通知,或未支付经济补偿,可能被认定为违法终止,需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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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特殊情形处理
- 视为续签 :若劳动者继续工作,双方视为以原条件续签,公司仍需签订书面合同,否则可能被认定为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责任。
建议 :劳动者可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若协商无果,可通过劳动仲裁**。公司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续签或终止意向,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