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员工没有工作满一年被辞退时,能否获得赔偿取决于辞退原因、工作时长以及劳动合同履行情况。关键点包括:经济补偿金按工作时长折算、违法解除需支付双倍赔偿、未提前通知可主张代通知金以及工资与社保需依法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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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
若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40条(如不胜任工作)或第41条(裁员)解除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工作不满6个月按半个月工资支付;满6个月不满1年按1个月工资支付。例如,工作8个月被合法辞退,经济补偿金为1个月工资。 -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
若用人单位无合法理由(如未证明员工严重违规或未协商裁员程序),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2倍赔偿。假设月工资5000元,工作8个月被违法辞退,赔偿金为1个月工资×2=10000元。 -
工资与福利的结算要求
无论是否满1年,被辞退时用人单位须结清全部工资、加班费及应休未休年假补偿。若未提前30天通知解除合同(仅限无过失性辞退),员工还可主张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
失业保险金的申领资格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且失业保险缴费满1年的劳动者,离职后可申领失业保险金。若工作未满1年但此前有累计缴费记录,仍可能符合领取条件,具体以当地社保政策为准。
劳动者遭遇辞退时,需核对离职证明的解除原因表述,保留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证据。若对赔偿有争议,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权益最长追溯期为1年。企业则需确保解除程序的合法性,避免因操作不规范引发赔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