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公司开除员工需遵循以下法律条款:
一、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
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
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能力不足,可随时解除。
-
严重违纪或违法
包括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医疗期满后不胜任工作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或经调整岗位仍不胜任。
-
客观情况重大变化
如企业转产、合并等导致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无法变更的。
-
不胜任工作且无改进可能
经培训或岗位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可解除合同。
二、需提前通知或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
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
包括患职业病、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或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等特殊保护期。
-
经济性裁员
企业濒临破产、生产经营严重困难等法定情形下,需提前30天向工会或职工说明情况并支付经济补偿。
三、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
职业病或工伤期间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未离岗检查,或患职业病、因工负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期间。
-
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退休不足5年
特殊工种或年龄限制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合同。
四、程序要求
-
书面通知 :除即时解除情形外,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支付一个月工资。
-
协商一致 :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无需特定理由。
总结 :公司开除员工需严格区分可即时解除、需提前通知或支付补偿的情形,同时遵守特殊保护期规定,避免违法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