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离职补偿的计算标准主要依据工作年限和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补偿基数为月平均工资×工作年限,不足半年按0.5年计算,满半年不足一年按1年计算。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补偿金。
1. 补偿基数如何确定
补偿基数为离职前12个月的全部工资性收入平均值,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但社保、公积金等不纳入计算。若月工资高于当地社平工资3倍,按社平工资3倍封顶。
2. 工作年限的核定方式
连续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不满6个月支付0.5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例如工作3年7个月,补偿4个月工资;工作3年4个月,则补偿3.5个月工资。
3. 补偿上限的特殊情况
若员工月平均工资超过当地社平工资3倍,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且基数按社平工资3倍计算。例如某地社平工资8000元,员工月薪30000元,则基数按24000元计算。
4. 协商一致与违法解除的区别
双方协商解除时,补偿标准为N(工作年限);若企业单方违法解除,需支付2N赔偿金。例如工作5年被违法辞退,可主张10个月工资的赔偿。
5. 其他补偿项的补充说明
除经济补偿外,员工可主张代通知金(未提前30天通知解除时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及加班费、年假折算等未结算权益。
劳动者需留存工资流水、劳动合同、解除通知等证据,若对补偿金额有争议,可通过劳动仲裁主张权益。合理运用法律规则,能最大限度保障离职后的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