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请假未获批准是否算旷工,需分情况判断:若在停工留薪期内且有医疗证明,通常不视为旷工;若医疗期结束且无正当理由拒不上班,则可能被认定为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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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工留薪期的特殊保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无需请假即可享受待遇,用人单位不得以旷工处理。此期间工资福利不变,最长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若因伤情行动不便未及时补手续,需提供医疗证明佐证。 -
医疗终结后的复工要求
工伤鉴定完成后,若职工医疗期已结束且无伤残等级,需按单位要求复工。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擅自离岗,可能被认定为旷工。例如,法院案例显示,职工医疗终结后拒收复工通知且无正当理由缺勤,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合法。 -
例外情形与正当理由
突发疾病或不可抗力导致无法请假(如昏迷、交通中断),需事后补交证明,不宜直接认定旷工。但故意不请假且无合理说明(如伤愈后无故缺勤),用人单位可依规章制度处理。 -
用人单位的合规操作
企业应明确工伤请假流程,审核医疗证明真实性,避免滥用管理权。若停工留薪期未结束强行要求复工,或未提供合理沟通渠道,可能构成违法。
提示:工伤职工应保留医疗记录并及时沟通,企业需平衡管理权与员工权益,双方依法行事可减少纠纷。